许多事情卡在一项没人去申请的登记上,或卡在一份早已过时的证明上。房子还登记在已故者名下,公司换了经理却从未登记,户籍记载上名字写错了一个字。这些都不会自行消失,而且拖得越久越贵。
这些是律师依法可以办理的事项。本事务所不是公证处。如法律要求由公证人、登记机关或法院办理,将说明相应的主管机构。
办理流程
- 01
调取登记证明
第一步是查看目前的登记状况。相关登记的证明即使年代较久,也能显示记载止于何处、尚有哪些事项未办理登记。
- 02
找出缺漏事项
将登记与实际情况比对后,找出缺漏的事项:无人申请的登记、附记、错误的更正,或是尚未更新的描述。
- 03
向登记局申请
向有管辖权的登记局提出申请,并提交相应文件、缴纳相应费用。有些事项须在其他事项办妥之后方能办理,因此顺序很重要。
- 04
取得最新证明
登记完成后取得最新证明,这正是银行、买方及其他机关会索取的文件。
服务内容
民事登记
出生、结婚与死亡证明,附记事项,姓名变更,以及在国外办理事项的转录。
商业登记
公司设立及其后各项变更的登记,以及银行和客户所要求的登记证明。
不动产登记
取得、抵押、用益权及标示更新,包括仍登记在已故者名下的房产。
更正
更正登记中的错误与遗漏,并在应登记事项从未办理时补全其沿革。
常见问题
需要携带
每项事务的形式和时间取决于文件、法律要求以及服务是否可用。
- 相关登记的证明,年代久远亦可
- 视登记种类,提供不动产税籍资料或公司登记证明
- 申请人的身份证件与税号
本页面仅概述事务所的业务。每宗案件均取决于具体事实及所处阶段,因此此处内容不能替代对具体案卷的审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