现场认证要求签署人在律师面前到场,签名在其面前作出或确认。代表他人签署时,对签署人身份或权限的说明取决于文件和具体事务。
这些是律师依法可以办理的事项。本事务所不是公证处。如法律要求由公证人、登记机关或法院办理,将说明相应的主管机构。
办理流程
- 01
预约与文件
当面认证要求签署人到场,并持有效身份证件。预约前先确认文件;若由他人代签,还须确认权限证明文件。
- 02
身份核验
办理时依法核验身份。这也是身份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的原因。
- 03
在律师面前签署
签名须当面作成或当面确认。因此文件应填写完毕后再带来,但先不要签名。
- 04
认证记载
随后作成认证记载;在所出示文件足以证明时,载明签署人的身份或权限,并在法律要求时登录于电子系统。
服务内容
当面签署认证
签署人在场,签名在律师面前作出或确认,并按照适用规定核查身份。
权限说明
代表公司或他人签署时,对身份或权限的说明取决于所提交的文件和事务要求,不能替代接收机构可能要求的其他证明。
同意书与声明
未成年人出行同意书、责任承诺书,以及提交领事馆和外国机构的各类声明。
常见问题
需要携带
每项事务的形式和时间取决于文件、法律要求以及服务是否可用。
- 签署人有效身份证件
- 已填妥但尚未签署的文书
- 以公司名义签署时,公司登记证明
本页面仅概述事务所的业务。每宗案件均取决于具体事实及所处阶段,因此此处内容不能替代对具体案卷的审查。